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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关于开展200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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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:
    为了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,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进展情况,保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质量,教务处于4月中旬开展200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工作,并组织教学督导员对各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情况进行检查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   1. 各学院组织管理及各环节检查落实情况。
   2. 针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学院的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。
   3. 选题工作。各学院是否按学校前期工作整改的要求,对所有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进行重新审查,对不符合要求的选题进行调整、更换,保证选题质量
   4. 指导教师安排及指导教师实际工作情况。
     (1)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,其中正高、副高职称所占比例应超过半数,指导教师与指导的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:5。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原因及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今后整改措施。
     (2) 指导教师指导次数,每次指导时间、指导总体完成情况、对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评语。
   5. 检查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有关情况,主要包括重视程度、出勤情况、完成情况及论文(设计)质量等。
   6. 检查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文献综述、承诺书、开题报告、中期检查表、指导教师记录表;学院中期检查自查报告。已经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的要检查答辩记录表和成绩      表,并检查毕业论文(设计)格式是否规范,包括摘要、关键词、图表、公式、参考文献以及题目、学院名称、专业名称、摘要、关键词的英文翻译。
   7.    其它存在的问题。
二、检查方式
   1.学院自查。各学院成立以院长或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专门小组,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及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程序进行自查自评,并填写《各学院2007届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     中期自查情况表》形成书面自查报告。
   2. 学校检查。在各学院完成自查的基础上,学校组织专家及教务处和评建办的有关人员分3个小组到各学院检查。
    (1)通过听取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领导小组汇报,查阅有关材料,对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进行现场检查。
    (2)每个专业随机抽取3-5个学生介绍毕业论文(设计)进展情况,并接受专家咨询。
    (3)检查小组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填写《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情况报告》,提出整改意见。
    (4)根据各学院答辩日程安排,检查答辩情况。
    (5)教务处汇总学院和专家组检查情况,召开中期检查专题会议,通报检查结果。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问题的学院要求在一周内提出整改措施,并向校领导做整改专题汇报。
三、检查时间安排:
    1.学院自查时间:4月1日—4月15日
    2.学校检查组到各学院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